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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莫明其妙 - 购买雷曼迷你债券前 有看年龄和学历吗?
根据前天2008-10-23新闻报道,雷曼迷你债券(Lehman Minibonds)票据的信托人──新加坡汇丰机构信托服务(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已收到两家金融机构的献议,表示有意接管并重组受影响的票据,好让持有票据的投资者能一直将票据持守到期满。
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找到有意接管所有票据的两名潜在买主的同时,本地两家银行也表示,会向购买了迷你债券的“弱势投资者”(vulnerable investors)全额回购所有票据。
其中一家是丰隆金融,发表文告指出,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建议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年长者和教育程度低的客户,全额买回他们所持有的迷你债券。
这两个条件分别是:
(1)在投资的时候,主要的户头持有人的年龄必需在62岁(政府法定退休年龄)或以上,
(2)学历必需不能超过小学教育。联名者(若有),则学历也必需在小学或以下。
这实在是莫明其妙的条件。
- 当初售卖雷曼迷债这事件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是否在发行的说明书上有列出年龄和学历的限制条件吗?
- 当初售卖雷曼迷债这事件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是否在发行的说明书上,有以我国四大官方语文列出年龄和学历的限制条件吗?
- 难道当时超过62岁(政府法定退休年龄)或以上,学历必需不能超过小学教育的顾客有享受特别优待吗?
- 令人担心的是,如果上述的这些金融机构和承办官司的律师,没有以这些苦主熟悉的语文列出回购合同或条件,今后是否还会重蹈覆辙,让他们有机会到芳林公园演说者角落举行集会呢?
- 难道高教育和低于62岁(政府法定退休年龄)的雷曼兄弟迷你债券苦主,银行和金融机构就不必全额买回赔偿或赔偿他们所持有的迷你债券吗?
- 这是否又是银行和金融机企图构拖延全额买回赔偿雷曼兄弟迷你债券的计谋吗?
The above conditions which set by the bank / financial organisation, is it allow by the MAS and Law and Justice of Singap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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